¶ 柔性鋪面設計規範-90065-設計基準(第 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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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技術標準規範公路類公路工程部柔性鋪面設計規範交 通 部 頒 布中 華 民 國 九十一 年 元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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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技術標準規範類:公路類部:公路工程部規範:柔性鋪面設計規範編(修)訂小組召集人:賈玉輝審查委員召集人(委託):謝大墉審查委員:王劍能 吳學禮 周禮民 周權英林三賢 林志棟 林登峰 黃裔炎張達德 張德文 陳一昌 陳建旭彭保華 楊弘光 楊松隆 楊金澤葉韓生 廖文水 潘昌林 蔡攀鰲編訂委員召集人:房性中編訂委員:吳正雄、吳學禮、房性中、楊建村公路工程作業分組召集人:何煖軒審查委員召集人(委託):張弘義審查委員宋福江 林炳森 邱垂德 胡文虎洪明鑑 陳偉全 陳建旭 陳式毅彭保華 黃裔炎 黃偉慶 葉韓生趙興華 趙昆昌編訂委員召集人:吳學禮編訂委員:吳學禮 房性中 楊建村(人名以姓氏筆劃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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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台灣地區現有之道路長度已達三萬公里,其中柔性瀝青混凝土鋪面約佔96%,數十年來一直沿用美國較具權威性之設計方法及施工規範。惟設計時常因必須顧及本土性材料、氣候、排水、交通量及施工習性等因子,而導致過度保守或未克符合需求現象。柔性瀝青混凝土鋪面設計工作,必須考慮之設計因子,諸如:路基土壤、交通量、鋪築材料、環境、可靠度、分期施工等項目,將因所採用設計方法之不同,而有部分差異性,而台灣地區道路管理之機構有十幾個單位,致所採用之設計方法並未統一。有鑑於此,交通部遂於民國八十六年指定國道高速公路局主辦,委託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研擬編訂設計手冊事宜,並於民國九十年依據該手冊進行複審作業,頒布本規範,以落實本土化之作業。
本規範係以下列三種設計方法為主軸,並參酌台灣地區之應用情況予以調整編訂,設計者可依實際需求擇一辦理設計工作。
(一) AASHTO 設計方法
(二) 美國瀝青學會MS-1 設計方法(含AI CP-1 DAMA 程式分析方法)
(三) 美國加州設計方法本規範承蒙國內相關道路工程及管理機構與各界專家學者經過一年有餘多次辛勤之初審、再經交通部複審後始予定稿,可提供設計人員進行柔性瀝青混凝土鋪面設計工作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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