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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設計篇 5 - 1
第五章 腳踏自行車道設計
5.1 腳踏自行車道型式
1.腳踏自行車 道係指提供腳踏自行車 使用或腳踏自行車與行人共用之車道或道
路,包括腳踏自行車專用、腳踏自行車與行人共用二種。
2.腳踏自行車專用:包括腳踏自行車專用車道、腳踏自行車專用道路二種。
(1)腳踏自行車專用車道:於道路用地範圍內劃設特定空間,提供腳踏自行車
使用,其他車種不得佔用行駛,斷面示意如圖 5.1.1、5.1.2。
(2)腳踏自行車專用道路:獨立設置特定行駛空間,提供腳踏自行車使用,其
他車種不得佔用行駛,斷面示意如圖 5.1.3。
3.腳踏自行車與行人共用:包括腳踏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腳踏自行車與行人共
用道路二種。
(1)腳踏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於道路用地範圍內劃設特定空間,提供腳踏自
行車與行人共用,應合乎腳踏自行車道與人行道相關規定,斷面示意如圖
5.1.4。
(2)腳踏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路:獨立設置特定行駛空間,提供腳踏自行車與
行人共用 , 應合乎腳踏自行車道與人行道相關規定 , 斷面示意如圖5.1.5。
4.腳踏自行車專用道路、腳踏自行車 與行人共用道路之線形應依 5.4 節規定辦
理,腳踏自行車專用車道 、腳踏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之線形得配合道路線形設
計。
5.腳踏自行車道之設置可為標線、實體分隔或獨立設置。
圖 5.1.1 腳踏自行車專用車道示意圖(一)

道路工程設計篇 5 - 2
圖 5.1.2 腳踏自行車專用車道示意圖(二)
圖 5.1.3 腳踏自行車專用道路示意圖

道路工程設計篇 5 - 3
圖 5.1.4 腳踏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示意圖
圖 5.1.5 腳踏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路示意圖

道路工程設計篇 5 - 4
5.2 腳踏自行車道鋪面
1.腳踏自行車道鋪面宜堅實平順,表面宜平整防滑。
2.腳踏自行車專用車道之鋪面宜與車道、人行道採用不同種類之材質、顏色以資
區別。
5.3 腳踏自行車道淨寬
1.腳踏自行車專用車道淨寬規定如下:
(1)允許單一腳踏自行車行駛之腳踏自行車專用車道,以 1.5 公尺以上為宜,
最小 1.2 公尺。
(2)允許雙向通行或二輛腳踏自行車並行之腳踏自行車專用車道,以 2.5 公尺
以上為宜,最小 2.0 公尺。
2.腳踏自行車專用道路淨寬規定如下:
(1)允許單一腳踏自行車行駛之腳踏自行車專用道路,以 2.0 公尺以上為宜,
最小 1.2 公尺。
(2)允許雙向通行或二輛腳踏自行車並行之腳踏自行車專用道路,以 3.0 公尺
以上為宜,最小 2.0 公尺。
3.腳踏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淨寬以 3.0 公尺以上為宜,最小2.0 公尺,其設計不
得有礙行人通行,並提供足夠人行淨寬。
4.腳踏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路淨寬以 4.0 公尺以上為宜,最小3.0 公尺,其設計
不得有礙行人通行,並提供足夠人行淨寬。
5.4 腳踏自行車道線形
依附於道路斷面之腳踏自行車專用車道及腳踏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 , 其線形與道
路相同;獨立設置之腳踏自行車專用道路及腳踏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路,其線形
規定如下:
1.設計速率:得依路段特性調整,分為 10~30 公里/小時。
2.平曲線最小半徑:按腳踏自行車行駛設計速率的不同,所需之平曲線最小半徑
如表 5.4.1 所示。
3.橫坡度:以 2%為宜,最小 0.5%。
4.超高率:最小超高率(emin)依橫坡度規定,最大超高率(emax)以 2%為宜,最大3
%。
5.最大縱坡度:以5%以下為宜,如為橋梁、立體交叉處且受地形或其他特殊限
制者不得大於 8%。
6.縱坡限制長:縱坡度與縱坡長度限制參考表 5.4.2 所示。
7.安全淨高:不得小於 2.5 公尺。
8.連續性 : 經過橋梁 、 排水構造物與鐵道等銜接處 , 應考慮腳踏自行車道之連接,

道路工程設計篇 5 - 5
須特別注意接縫、鋪面平整與坡度、寬度連續性。
表 5.4.1 腳踏自行車道平曲線最小半徑
設計速率 Vd
(公里/小時)
平曲線最小半徑 Rmin
(公尺)
30 30
20 15
10 3
表 5.4.2 腳踏自行車道縱坡度與縱坡長度限制
縱坡度 G
(%)
縱坡限制長 Li
(公尺)
<3 ―
3 500
4 200
5 100
6 65
7 40
8 35
5.5 交叉口
1.腳踏自行車道在交叉口或路段中之穿越方式,宜配合行人穿越道設置。
(1)腳踏自行車專用車道穿越交叉口時,宜與行人穿越道區隔。
(2)腳踏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穿越交叉口時,應與行人穿越道共用。
2.腳踏自行車穿越道之劃設可為標線或採不同顏色、材質之鋪面。
5.6 腳踏自行車道與車道區隔方式
腳踏自行車道與車道之區隔方式可分為:
1.實體分隔:包括緣石、護欄、車阻、欄杆、植槽、綠籬等方式。
2.非實體分隔:其分隔方式為標線、標字輔以交通安全設施, 其規定應依 20.1
節辦理。

道路工程設計篇 5 - 6
5.7 腳踏自行車停車空間
1.基本停車空間:長 1.85 公尺、寬 0.6 公尺,詳圖 5.7.1 所示。
2.並排停車空間 : 並排停放時 , 以長1.85 公尺 、 兩車中心間距0.4 公尺設計之,
詳圖 5.7.2 所示。
3.斜角停車空間:停車場所狹窄時,可為斜角停車,詳圖 5.7.3 所示。
圖 5.7.1 腳踏自行車基本停車空間
(單位:公尺)
圖 5.7.2 腳踏自行車並排停車空間
(單位:公尺)
圖 5.7.3 腳踏自行車斜角停車空間
(單位:公尺)